10月13日,托普(000583 )公司因虚构利润、隐瞒对外担保等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给予行政处罚。 此间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公告称,证监会对托普罚款60万元,同时,对时任董事长宋如华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的罚款;对时任董事李正彬、袁科、陈晔给予警告,并处以10万元的罚款;对时任董事高云秋、田京元给予警告,并处以5万元的罚款。 公告说,托普受到行政处罚的主要原因是担保事项和向关联方提供资金事项披露不实。 根据证监会调查,2003年1月1日至2004年6月30日期间,托普及其控股子公司为关联方提供贷款担保109笔,总金额为23.29亿元。其中,托普为5家子公司贷款担保8笔,总金额1.83亿元;为子公司以外的17家关联公司贷款担保101笔,总金额21.46亿元。 上述担保事项中,托普只对1笔金额为1.2亿元的担保进行了临时公告,其他108笔担保均未按规定及时进行信息披露。其中,为子公司托普西北软件园(咸阳)有限公司和托普东北软件园(鞍山)有限公司提供的3笔担保共1.08亿元,在2002年年报中进行了披露;2004年4月16日至7月25日期间,通过2003年年报和2004年半年报以及补充临时公告方式披露了其中的89笔担保,披露担保金额为16.75亿元。 截至2004年6月30日,以上担保已到期的有73笔,金额14.06亿元,未到期的有36笔,金额9.22亿元,该公司未解除担保责任的有84笔,担保金额为14.65亿元。 公告称,在向关联方提供资金方面,2003年1月1日至2004年6月30日期间,托普(含控股子公司)与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关联公司之间,进行了大量没有实质交易的资金划拨,并最终形成了这些关联公司对托普资金的占用。 经证监会调查,托普及其13家控股子公司共向13家关联公司进行了没有实质交易的资金划拨。2003年期间,累计向关联公司划拨资金13.63亿元,2003年末,托普被关联方占用的资金余额为2.52亿元;2004年上半年,累计向关联方划拨资金8.26亿元,截止2004年6月30日,托普被关联方占用未归还的资金额为9.82亿元。 托普在上述向关联方划拨资金事项发生时均未及时进行信息披露。在2003年年度报告中,*ST托普对向关联方提供资金的累计金额和余额进行了披露,但未详细披露形成原因及其对公司的影响。 另外,经查,关联公司四川托普资讯有限公司、上海东部软件园、威海托普软件有限公司、上海炎黄在线网络有限公司在2003年累计占用*ST托普资金达2.13亿元,该公司对此情况未作披露。 (责任编辑:一米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