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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她不无痛心地表示,“中国舞者们的职业素质,所谓抄袭、剽窃在这个职业中很多很多,多的已经让许多的原创者懒得开口申辩,加之只要引起诉讼就会消耗许多的时间和经历,最后好像法律也不承认原创,在我国的著作权中只承认著作权,但是没有原创权,那么我只能笑了”。
该博客最近的文章更新是转载的一篇网友文章,该文的标题更让人触目惊心,是“张继刚——总政因你而蒙羞”。
舞蹈老师曾告《千手观音》
2005年春节晚会捧红了舞蹈《千手观音》。2005年2月,中国残疾人艺术团向国家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申请了《千手观音》12人版、21人版版权,著作权人为总政歌舞团团长张继刚。但2005年7月,原北京战友歌舞团编导刘露,向北京市海淀区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自己为《千手观音》的作者。前不久,法院以证据不足为由,驳回了原告刘露提出的诉讼请求。目前,刘露已通过代理律师向上级法院提出上诉。
刘露表示,《千手观音》是2000年她一手编创出来的。第一批12名演员中,有7位为她作了证。而张继刚认为,刘露是他请来的排练老师,《千手观音》的灵感来自于1996年他在山西的一次采风。 (张叶新)
舞蹈界专业人士:借鉴和抄袭难界定
本报讯 昨日,记者在第一时间联系了重庆舞蹈家协会副主席毕福淳,他坦言:“在舞蹈界,借鉴和抄袭是很难界定的。”
毕先生表示,目前我国在舞蹈著作权方面的法律尚不完善,不像音乐的抄袭可以以8小节一个确切的数字来衡量。而且舞蹈表演多数时候是靠动态的肢体语言来展示,当主体动作的相似超过一定度时,或者画面上和照型上的相似度过高时,可以算是抄袭了,只是这个度目前还没有标准。
此外,毕先生还进一步补充,舞蹈中对于原生态的借鉴应该算不上抄袭。
茅迪芳简介
茅迪芳是著名舞蹈导演,上世纪50年代曾赴捷克斯洛伐克学习舞蹈,后来曾出任甘肃省舞蹈家协会副主席,后调入北京军区战友歌舞团,现已退休。北京军区战友歌舞团原舞蹈导演。1959年创作傣族舞蹈《赶摆》;1963年任电影《阿诗玛》编导;1987年创作《吉祥天女》(又名《大佛》、《千手观音》等)。培养的舞蹈演员有刀美兰、杨丽坤、杨丽萍等。
马羚支持母亲打官司坦言胜诉难度不小
本报讯 茅迪芳正是影视演员马羚的母亲,记者近日电话采访了马羚,她坦言:相关法律很少有保护原创权的,母亲此次打官司难度不小。
马羚说:“妈妈七十多岁了,年逾古稀,她还开了博客,真的是很不容易,她要用汉王手写,然后输入电脑中,因为妈妈写的都是繁体字,所以识别率很低,因此写每篇文章都很不容易。”马羚表示:“在他们争名最红火的时候,妈妈没有去哗众取宠跟风,这次之所以打官司,是因为他们太过分了,太不尊重老艺术家了。”
编辑: 作者: 时间:2006-9-27 9:35:20 来自:重庆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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