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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看样子就像个老板,很豪爽,每个月房租1300元都是划账到我的账号,从没有拖欠过一次房租。”不仅与夏耀强“交往”的女子,就连房东熊女士也觉得夏耀强是个“好人”。据熊女士介绍,夏耀强提供给她的身份证名叫贺志江(后经警察确定是假证);合同本来签了半年,但只住了5个月夏耀强就以公司搬迁到深圳 为由,提出了退房。元月六日熊女士到他的屋子时,房间里的东西全部已经搬走,只剩下夏耀强在此等候结账。其间熊女士曾与夏耀强接触过几次,觉得这个人非常和气,热心。可她没想到“好人”夏耀强走后,就陆续有人上门找他,而且还导致熊女士因为出租房屋时没有查明租客身份并办理出租屋登计而遭罚。
警方已立案严查
林薇还告诉记者,她将钱汇给夏耀强时,夏耀强曾以自己的身份证遗失而要求她将钱款先后汇到一个姓伍与一个姓王的户头上,她曾于前日查找到伍某的家庭住址,并在其家门口守候一夜终将伍某堵住,并“请进”派出所。可因为证据不足,伍某于昨日上午被警方释放。
据警方相关工作人员介绍,在林微等人报案之后,警方就立即立案,并对此事展开调查。与夏耀强相关的人员警方都曾传讯,伍某与夏耀强的确相识,林薇等人汇款的账户确是用伍某的身份证开户,但伍某并无涉案。而且夏耀强的身份证也是伪造,夏耀强也可能并非真名。据了解,夏耀强还曾伪造房产证等证件以骗取林薇等女子的信任。
编辑: 作者: 时间:2007-2-27 9:52:59 来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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