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5日,霍元甲在电影银幕上“重现江湖”。借“霍元甲+李连杰”的号召力,在一片褒贬声中,电影《霍元甲》的票房扶摇直上。 2月9日,天津市西青区小南河村村民霍自正通过一张DVD碟片,看到了自己的曾祖父霍元甲的“生平故事”。 “非常愤怒。”霍自正说,“影片损害了先人霍元甲的形象,伤害了我们的感情”。 一个历史上的名人,一个电影中的角色———由于霍自正的“愤怒”,这段真实与虚构之间的纠缠,迅速被上升为一个“法律问题”:霍元甲的“名誉权”和后人的“人格权”。 2月13日,霍自正与律师正式签订委托书,准备向电影《霍元甲》“发难”。
■霍家质问 “灭门了,那我们又是谁” 56岁的霍自正是天津市西青区小南河村的一名村干部。作为霍元甲的曾孙,在电影《霍元甲》公映之时,他成了探究“霍元甲真相”的媒体记者追逐的对象。 在一遍又一遍地回答“真实的霍元甲什么样”之后,霍自正的好奇心愈发强烈———电影里的霍元甲什么样? 2月9日,霍自正得到一张电影《霍元甲》的碟片,他终于看到了自己曾祖父霍元甲的“生平故事”。 “胡说八道。”霍自正说。这是他看完后立即做出的评价。与他一起看电影的,还有他的家人,“他们都很愤怒”。 在交给本报记者的一份手写声明中,霍自正解释了自己的“愤怒”:“影片背离历史事实,把他(霍元甲)写成了飞扬跋扈、狂傲骄横,为争第一乱杀无辜,因而招来了杀母灭子之祸,使霍家家败人亡,成了霍家的千古罪人。‘恨人不死’是社会上对所憎恨的人的咒骂,影片却轻而易举地把其全家置于死地。其中描写其父霍恩弟先于元甲死亡,其妻更是早亡,女儿还不到学龄就没母亲,并和霍元甲的母亲一起惨遭杀害……” “事实是怎样的呢?”在声明中,霍自正说:“在元甲公死后7年,即1917年,其父霍恩弟去世,82岁。其夫人王氏,我的曾祖母1960年去世,91岁,我当时已11岁了。他的长女,我的大姑奶1985年去世,89岁。” 与家人和乡亲们交流之后,霍自正的“愤怒”逐渐升级———“告它(电影《霍元甲》)”。 霍自正认为《霍元甲》损害了先人霍元甲的形象,因此,他希望那些“拍电影的大腕们”向人们“澄清事实”。 谈话中,霍自正除了表达对《霍元甲》的“愤怒”之外,还不时翻看捧在手里的《精武本纪》(民国八年成书,孙中山先生作序),“引经据典”地向记者说明真实的霍元甲:“尔雅温文,无拔剑张弩态。骤观之,若无能者,鲜有知其为兼擅内外家之雄也。”
编辑: 作者:京华时报 时间:2006-2-20 13:16:44 来自:京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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