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考场影院面临法律“红灯”,权威专家认为不适宜大规模安装;广东暂未在考场中安装屏蔽装置
本报记者 区健妍
手机屏蔽仪去年首度进入高考考场后,今年多个省市也宣称“将在高考考点安装手机屏蔽仪”。
然而,这个本意用于肃清考场纪律的高科技仪器,近日却招致质疑声一片。
有法律人士指出,考场安装手机屏蔽仪是闯了法律红灯;也有权威专家表示,手机屏蔽仪的强大电磁辐射干扰了手机信号,还扰乱了考生心神。
继去年山东、辽宁等地尝试在高考考场安装手机屏蔽仪后,今年甘肃、南京等地也宣称“为防止考场大面积舞弊,准备在各考点安装手机屏蔽仪”。消息引起各种“质疑”声,反对者中包括了手机屏蔽仪的发明者——清华大学安全技术实验室工程师唐泰。
坚决反对,发明者称影响思考
6年前,唐泰发明了中国第一台手机屏蔽仪,之后他多次通过写文章、BBS留言等方式反对考场、学校使用手机屏蔽仪。唐泰“意想不到”的是,“这种本意为特殊部门提供服务的仪器,如今却成了预防考场作弊的有效设备。”
唐泰说,之所以“坚决反对”,主要是“忌讳”手机屏蔽仪的强大电磁辐射。研究发现,手机屏蔽仪在人的辐射范围20米之外,是不会对人体有影响的。但唐泰表示,“近距离接触则另当别论了。”
唐泰说,在过去的实验中,大多数研究员在这种强度的微波照射下,半小时后都出现轻微的偏头痛、心情烦躁,无法集中精力。唐泰认为,“症状的轻重是因人体质而异的,但或多或少会有。”唐泰一直立场坚定,“如果因为屏蔽仪扰乱了心神,对考生是不公平的。”
硬闯法律,因为“高考大过天”
除了对人体造成不良反应,手机屏蔽仪进入考场,还被很多人认为是“硬闯了法律”。记者在2001年信息产业部下发的《关于禁止非法研制、生产和使用无线电干扰设备的通知》上看到:“擅自使用手机屏蔽仪的用户,应按擅自设台、干扰无线电业务而受到法律制裁。”
信息产业部电信研究院交流中心有关负责人介绍,“如属于特殊情况,要购买和使用手机干扰器的单位或个人,必须向所在地无线电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核批准后,才能安装使用。”而对“极特殊情况”的解释,负责人认为主要涉及“军事、国家安全”方面,“考场、电影院、医院”等并非“特殊”之列。“如果考试管理机构不办任何手续买来就用的话,肯定是不合法的。”
然而很多地方的考试管理机构自行购用手机屏蔽仪已是一个不争的事实,为何监督机构却“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呢?
编辑: 作者:区健妍 时间:2006-5-29 10:29:20 来自:羊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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