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楚天金报重庆消息)重庆巴南区女教师状告校长性骚扰案7日一审宣判:南湖中心小学原校长古文(化名)胜诉。据悉,这是我国立法禁止性骚扰以来的首例性骚扰案。
女教师指称校长性骚扰
现年40岁的古文1997年始任南湖中心小学校长一职。次年8月,时年19岁的小雯(化名)调入该校所属幼儿园。去年7月,小雯突然到巴南区教委反映校长古文对其进行性骚扰。经过调查,教委得出不存在性骚扰,只是古文有“和校长职务不相称的行为”的结论。去年8月8日,小雯以人格尊严权纠纷为由,把古文推上被告席。小雯向法庭提交了古文从去年5月3日至6月20日发给自己的19条手机短信。其中有“好陪吃陪睡呀”,“我需要你”等内容。
校长:女教师调动不成翻脸
去年11月18日,巴南区法院依法不公开审理此案。法庭上,古文出示了他申请法院向联通巴南公司提取的80余条短信息。这些短信是小雯在去年6月1日至6月21日期间发给古文的,其中部分和古文发给小雯的19条“淫秽信息”对应。比如古文当初发“我需要你”信息后,小雯很快就回“老兄呀,我哪次写申请不就形式上过一下而已,下期你还会在你办公室对面瞧见我的,哈哈哈”、“你的需要让我很满足”两条信息。“性骚扰的显著特征是以不受欢迎的与性有关的言语、信息、行为、环境等方式侵犯他人的人格权。”古文的代理律师认为,面对古文的屡次“骚扰”,小雯没有不快和反感。法庭上,古文还称,小雯之所以翻脸,是因“她想调走而没成功,认为我从中作梗”,于是采取报复之举。
一审判决不构成性骚扰
7日下午4时30分,巴南区法院公开宣判此案。法院认为,小雯无证据证明古文以语言和行为骚扰过她;而根据本案双方往来的短信内容分析,小雯对古文发出的“淫秽”信息并未如其所言“严词拒绝”,反而将古文当作朋友对待,所以那19条“淫秽”信息不能作为认定古文构成性骚扰的依据。
女教师状告校长性骚扰续:女教师再次上诉
本报讯状告校长性骚扰的巴南女教师文静上诉了。继一审法院驳回其诉讼请求后,昨日,文静向法院递交了上诉状,“要把性骚扰官司打到底。”此次文静除要求撤消原判外,她还希望法院判决校长向她赔礼道歉,赔偿精神损害赔偿金1万元。
文静的上诉理由是,一审法院程序违法,在取证问题上存在滥用职权之嫌;此外,一审法院将校长对自己的侵权行为简单认定为发送短信这一行为,事实认定不清。
此前一审法院认为,文静提供的证据不能证明校长对她进行短信性骚扰,并导致其患神经衰弱及夫妻感情受影响的事实,也不能证明她反感、拒绝校长所发短信。由于缺乏相应证据支持,法院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编辑: 作者: 时间:2006-9-27 9:41:31 来自:楚天金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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