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既然你说你是爱心,或者你说你在做一件很伟大的事情,为什么你还要钱呢?
付小姐:如果你不去拿这个报酬的话,就是一种违反社会规律的行为,而且就是说我做这件事我也要放弃我自己的工作,我也要付出一定的代价,也不是说这8万块钱就是这个爱心价,爱心是无价的,8万块钱只能说是一种补偿,而不能叫做报酬。
争议
“代孕”走在法与道德边缘
反对方
谁是孩子真正的父母
就算有办法把“代孕”的方式限制在人工授精,“代孕”前后可能发生的伦理问题也难以规避。“代孕”母亲与孩子可能有三种生物意义上的关系:如是求孕男方的精子与“代孕”母亲的卵子结合孕育的婴儿,或是捐精者的精子与“代孕”母亲的卵子结合孕育的婴儿,“代孕”母亲与孩子之间有基因联系;如受精卵来自求孕的夫妇,“代孕”母亲与孩子之间就没有基因联系。现实中纠纷不断出现,“代孕”母亲要求与孩子见面,甚至争夺抚养权。谁是孩子真正的父母?这个最简单的问题,对于通过“代孕”出生的孩子来说却非常复杂。另外,如果“代孕”母亲生育的婴儿有先天疾病,谁应该担负抚养义务?如果孩子要求寻找“代孕”母亲怎么办?这些也是棘手问题。
“代孕”有违法理和伦理
据悉,“代孕”从法律上来说是没有规范的,但卫生部颁布的《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规定:“禁止以任何形式买卖配子、合子、胚胎。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不得实施任何形式的‘代孕’技术。”
“按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孩子属于提供精子和卵子的人。可见,婴儿按法理应该属于卵子和精子的提供者。而这个提供卵子的‘代孕’者最终却不能成为事实上的母亲。”北京中盛律师事务所杜立元律师认为,“不管是从法理和伦理上去分析,‘代孕’行为均与我们的社会道德背道而驰,这容易引起社会伦理关系、继承关系、抚养关系的混乱。”另有律师认为,‘代孕’侵犯了妇女的生育权,且有卖淫、纳妾之嫌。
支持方
健全法律“代孕”可开展
支持者认为目前的“代孕”和传统的借腹生子不能混为一谈,“‘代孕’指的更多的是技术层面。”“禁止‘代孕’也许不会伤害大多数人的利益,但是8%的不孕者(据权威部门调查,中国育龄夫妇不孕的比率为8%)的利益谁来保护?”中国生殖医学专家胡淑敏认为,“代孕涉及的不仅仅是伦理化,还有一个商业化的问题。但一些患者因子宫等问题无法生育真的很痛苦,我认为在国家允许、法律健全、管理规范的情况下,代孕是可以开展的。”
编辑: 作者: 时间:2007-5-19 9:40:10 来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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